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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 想入非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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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4 10: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花落 于 2015-2-14 13:33 编辑

想入非非
                                           作者:马二
    这是一段零乱的记忆,是关于许多年来的许多人的许多事,他们在以不同的感受讲述着和你我共同度过的那个年代。那个年代残留着你我或多或少的伤心或激动的记忆,一旦打开了阀门,那些曾经在你我梦中反复纠缠出现的人或事就会喷涌而出,让我们措不及防。

    (一)马铭宇
        
     那年我十八岁,还住在D市,我也清楚地记着那年的天空真的很明朗。
        
     由此往后前进十四年,我三十二岁,正坐在Q市一间宽敞的办公室里发呆。我现在拥有一台不算破旧的电脑,可以上网,可以用它来写一些东西,于是我就开始发呆。
     
    那年的春夏之交其实很不太平,在我们的首都北京上演了一幕我至今都不敢说谁是谁非的政治性动乱。我正在忙着考学校,以解决父母十八年来对我的殷切希望。我之所以说是解决而不是报答是因为我对这次高考一点信心都没有,我的心情一直很沉重也很压抑,一点都不逊色给天安门前静坐的那些发誓要反腐败的大学生们。
     
    由于忙着高考,所以对于那场动乱我只记得几个相关的名词,至于说壮烈牺牲的解放军战士有多少,国家都有哪些机关被冲击了我都不在意,反正这些东西离我都很遥远,我要高考,反腐败并不能决定高考会取消或是分数线如同不够坚固的长江大堤那样突然坍塌,所以我只记得后来的电视新闻管那些高校头目或是骨干叫做反革命,管那些闹事的人们叫做暴徒。我所受益的是我家的那条狗后来有了一个非常时髦的名字叫做“暴徒”,尽管它非常的温顺。
     
    就在那一年的秋天,当全国上下高喊形势一片大好,稳定团结的中国人民正在大步前进的时候,我也大步走进了能让父母松口气的一所普通院校,因为三年后,这所院校将会给我一份稳定的职业。
     
    十四年后的今天,当我在Q市的办公室里回忆起来十四年前的那个秋天的时候,我的心跳突然加速,血液一下子冲上了我的脑门,热得叫我喘不过气来,热得叫我的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感,和那年的秋天一模一样。
     
    我的爱情也就是在那个秋天被点燃的。
     
    关于这个我不止一次和我现在的老婆作解释,却总是解释不清楚,因为至今我也没有搞清楚我的爱情,不,是我和她的爱情(当然不会是我的老婆)究竟是在一种什么样的情况下被点燃起来的。所以我既然搞不清楚,那么在坦白交代的时候就免不了漏洞百出,以至于让我的老婆误认为我曾经拥有过很多次的爱情,于是我的身心备受摧残。
     
    我能解释清楚的就是那个年代的我,包括我周围的很多我这样大的孩子,还是比较纯洁的。那个时候的我家里刚刚换上21寸的彩电,录像机还是很遥远的事情,所以很多现代作品中的男生早早就可以看到毛片的故事对当时的我和我周围的哥儿们来说,都是天方夜谭,虽然我们都盼望着能犯上这么一回错误。由于那个时候邓小平同志还没有南巡讲话,学校里的女孩子也就同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一样发育缓慢,根本不能够弥补我们日益急切的目光和日益膨胀的欲望,所以我们那个时代的男孩子最多也就是通过幻想的目光和语言对身边的女孩子作一些不切实际的评价,用一句现在的话来讲,属于意淫。
   
    这就是说,我最为肯定也说得最多的一个版本是在一个秋天的午后,我坐在自己教室的后门的台阶上晒太阳,下午多情的阳光刺痛了我的双目,所以一切的事物在我看来都有些粉红的颜色,是那种很暧昧的粉红色,它会让我想起很多粉红色的东西,包括韩宝仪那首软绵绵的情歌《粉红色的回忆》。于是我很想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女孩子从我眼前走过,不过,那时的我决不是以一种坏念头来盼望的,因为古龙也说过,在这样的阳光下,即使最坏的人,也生不出坏念头来,况且,我还很纯洁。
     
    李小雅就是这一刻闯入我的视线的。
     
    而我的老婆就不这样认为,因为那个秋天的所有阳光明媚的下午,她都在我教室对面的双杠旁边拚命苦读,因为她很无聊,只好通过苦读来打发一个寂寞少女寂寞的时光。她说她所看到的故事里决没有我与李小雅这样的相遇,我是自己给自己杜撰,以表现我超常的想象力。我由于不能够决定这件事的准确性,所以没有和她争论。不过我生出很多的疑问来:在那样美好的午后,一个在阳光下苦读的女生怎么会留心那些日子所发生过的所有的有趣或是没趣的故事?但由于害怕,这些疑问没敢问出来,以致成为类似于侦探片里面的悬念。
      
    其实秋天的午后还很燥热,空气中还保留着暑天里的烈日的碎片,以至于我看到李小雅那双浑圆光洁的小腿的时候,我原来认为自己还属于纯洁男孩的理论轰然倒塌,我的脑海中飞速转过了我所知道的一切有关男女之事的情节描述,包括我从书上电影上看来的从无数闲磕牙人嘴里听来的还有在漫漫长夜里我自己彻夜难眠想来的,我不知道自己的脸上是不是真的在发烫。
     
    夏天很好。我的意思里还包括所有热的天气,那种让你穿多点衣服都觉得是在受罪的天气里,我们这些无所事事却又无处发泄的男孩子们可以堂而皇之地看包括所有年龄的女人的一切部位然后指指点点作为自己已经长大的宣言而没有负罪感,女人们在这样的天气里总是想尽量少穿衣服以展现她们自己的肉体让包括我这样大的男人来看她们以满足她们的需要,不管好看与否。李小雅也是这样的女人,虽然当时她还喜欢别人叫她女孩子。
     
    所以我坐在秋日午后的阳光下无所事事而又想入非非的时候,突然有这么一双腿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肯定会怦然心动,如果我不心动,那说明我不是个正常的男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属于青春期迟迟不到的那种毛头小子。
     
    不过每当叙述到这里的时候我总是不能说服自己继续讲下去,这样我感到自己很没面子,因为我这样的叙述会让人感觉到我和李小雅之间的爱情是因为先由我的龌龊的念头开始的,这样对我们很不公平,所以每到这时候我就打住不再讲下去。

    可实际上我的爱情确实是先由这样的念头开始的。
     
    那时的我身体瘦弱,所以不可能和那些身材威猛肌肉发达的家伙一样去找无辜的皮球去发泄我们这个年龄那过剩的精力。我的名字叫做马铭宇并不是知道多年后会有一个足球明星让人们去崇拜而过早地取了这个名字以显示我有追星的嫌疑,其实我对足球没什么爱好,主要是我的身体没有抗撞的能力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害而拒绝那种在我看来是野蛮的运动。李小雅后来对我说她爱上了我就是因为我的瘦弱,那时的我看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诗人,尽管我还没有戴上眼镜。
     
    那天的李小雅没有穿长腿袜,这让我很幸运,在后来我和李小雅说起了那天的情形,李小雅就再也不穿长腿袜了,但是我怎么看都再也找不回当时的那种感觉,我经常索然无味地抚摸着她的双腿以图寻找当时的那种强烈的效应,可一切都徒劳无功。
     
    十四年后,我坐在Q市的宽敞的办公室里发呆,我的整个的情绪都沉浸在十四年前的那个午后。我办公桌对面的小孙问我在想什么,我反问她,当你看到一双漂亮的姑娘的小腿你会想些什么,小孙白了我一眼说我真是有些色,我笑了笑没和她争辩。小孙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这些东西她不会经历也不会有什么兴趣,她只对F4那几个没品位的娘娘腔着迷。
     
    其实那个时代有很多好的东西,大学的校园里尽管刚遭受了“六四”的冲击,让很多快要毕业的大学生们忧心忡忡担心自己会因为说过什么话或是做过什么不检点的行为而被这个社会排斥。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刚入校的家伙来说,大学是一个自由而放松的空间,那个时候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苦读金庸的武侠,大声地唱着崔健的《一无所有》而不再被家长或学校喝骂说我们不务正业。我们开始关注歌坛老将新秀,可以抱一抱我们向往已久的吉他之类的新潮玩艺儿。我们无所畏惧无所事事无聊至极于是就开始无事生非。
     
    我不是有意想糟蹋上过大学的人们,只是想表达一下那个时代的真实的我们,我们实际上真的很单纯单纯到我们只想宣泄我们的欲望,我们在六年的中学时光中压抑得已经太久,我们渴望着要把一些已经错过的东西再度捡回来。于是我就学会了在秋日的午后一个人在诗意般的校园里晒着太阳想入非非,于是我的一些年青的冲动在秋日午后的阳光下变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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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黛。 + 1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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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0 人打赏作者

发表于 2015-2-14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有意思,忽然想起王朔了,,呵~


不过还是想说一句,可能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经历的那个时代才是最好的吧。。我是说,迷恋F4,应该也没什么不对




发表于 2015-2-14 11: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硬币朋友!文章写得很是筋道、老练!学习!

那个年代我没有经历过,但是在前辈人的口中也听说过不少。我想,被那个时代洗礼过的人们更懂得热爱。热爱生活,热爱生命!

再次代表孤独版主欢迎你!感谢你在年前带来这么精彩的一篇!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常常拜读佳作!
发表于 2015-2-14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生的青春就是和女生不一样的,女生大多梦幻而美好,男生的幻想中充满着欲望和冲动,叫做想入非非最恰当了
发表于 2015-2-14 17:5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先抱歉 我在外地 没有网络。 手机不便。失礼了。等我年后回家。再细细品读 好么?  孤独语
发表于 2015-2-16 21: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二是谁?是硬币兄的笔名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2-17 08:2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本人姓冯,拆开就是马二
发表于 2015-2-22 22: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看的文字,文笔老练透彻
发表于 2015-3-27 08: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想入非非的年纪,是美妙的一去不返,今天看到了完结,赶紧翻到了第(一),很真实的青春,开篇便很吸引人,一段可以与老婆经常分享的初恋,一定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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