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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短篇] 想入非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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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6 20: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李小雅
    秋日的午后,太阳光总会很惬意地照进屋子来,无数的微型颗粒在光柱中盘旋飞舞,煞是好看,这样的时候总会叫人想起些什么。我坐在沙发上享受着放松后片刻的慵懒,整理了一天的旧家具,我有些倦怠。身边放着几个装满了纸张书本的抽屉,是为了减轻书柜的重量以便老公回来搬它时会轻快些。我随手翻起一个有些泛黄的笔记本,样式很旧,现在的市面上恐怕已没的卖了。打开扉页,一行深蓝的笔迹映入我的眼帘——“把我的吟唱献给我最深爱的人,再往后翻,是一行行手抄的诗歌,我微微地一惊,霎时间许多尘封已久的东西忽然如潮水般涌来,那浪潮冲击着我的胸口,让我一时间竟不能呼吸。
     一晃有十四年了吧!十四年前一个秋天的午后,当我穿过大学校园的操场,穿过浓荫遮盖的古堡式教室群落的时候,太阳很温暖,温暖得让人毫无防备,我还穿着短裙,而且还没有穿长腿袜,因为我只是准备去教室取些东西。就在这时候我感觉有人在注视我,因为我感觉得到那如刺般的目光,那目光扎在我的小腿上很有些痛意。我看了看四周,发现一个瘦弱的男生正斜靠在一间教室的后门口色迷迷地看我。周围很安静,如果没有这个意外的话,我的步伐会保持得很安详,我会像所有典雅文静的女生一样,轻轻地走过校园。可此刻我的心跳却骤然加速,我在顷刻之间已经无法保持自己的镇静,我的脸在发烫,所幸秋天午后的太阳光也是粉红色的,他应该看不到我脸色的变化,但我仍还是有些恼怒。
    我想我记忆深处最难忘记的应该是我的大学校园,据说它创建于军阀割据的时代,是当时新学的领袖。现在看来这所学校仍很漂亮,校园的主体建筑风格是我当时走过的古堡式教室群落。这里的教室不是一排排的,而是像一座没有围墙的大四合院,教室都是用巨大的条石堆砌而成,屋顶呈尖锥形,高大的槐树和茂密的丁香环绕在四周,很古典。院落中有五个花坛作花瓣状凑在一起,中间仍旧是高大的槐树填补了花坛与花坛之间的空隙。中午的时候,在这里可以听到花开花落的声音,但就是在这样一处典雅别致充满浪漫文化氛围的地方,居然有人在向我偷窥。
    我落荒而逃。那天夜里我第一次失眠了,失眠的原因乃是因为那天午后有一个瘦弱的男孩子在偷看我的腿。我记得起他的模样,他的眼睛很大,目光中有一种难以言状的光芒,似乎比那天下午的阳光为热烈。我刚刚告别了中学生涯,春夏之交的那场动乱并没有影响到我什么,高考冲刺很苦闷我很疲惫,所以我对大学生活的认识是冲着无数影视作品中的那份轻松和浪漫去的。大学是对中国人青春期发育的一个弥补过程,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认为的。中国人就是这样,在六年的中学生涯中总是把自己塑造得像是一个禁欲的苦行僧,稍一逾越便会遭到无数的棒喝,可惜当头棒喝并不能造就更多的醍醐灌顶豁然顿悟的高僧,只会诞生许多叛逆或是许多不知所以的木衲之辈。大学是个很好的缓冲地带,它让国人在这座围城里渐渐成熟,包括生理和心理。这里会诞生无数浪漫曲折温馨感人的爱情,会诞生无数激情飞扬忘乎所以的歌手和诗人。我刚刚从紧张的学习生活中把自己解放出来,但是还没有做好准备去接受异性目光的洗礼,尽管曾经看到过听到过的那些卿卿我我的镜头和故事都让我心跳不已。我说不清那曾经是羡慕还是一种害怕,我对大学的渴望不如说是渴求一种特殊的欲望,在恐慌和向往中我年轻的情感开始汹涌澎湃,激荡不息。
    透过飞舞着的粉尘,对面衣镜里的我依然年轻而有风韵,其实我现在才刚刚三十二岁。十四年前,我无论如何都不愿相信我只有十八岁我还没有成年,我只想快点长大好证明我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十年前我毕业的时候还不愿承认我才二十二岁我就被大学无情地推出了校园。六年前我已经发现自己已经二十六岁了,所以我就嫁了人。两年前我已经不愿意再将自己的真实年龄告诉别人,因为我实在是不敢想象我已经三十岁了。岁月就是这么快就是这么不经意地从你的皮肤表层和内心深处溜走,把丰腴光泽的皮肤抽得只剩下条条皱纹,把渴望和冲动抽得只剩下无奈和叹息。可马铭宇说过,三十岁的女人应该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所谓的二八豆蔻只像一颗青涩的果子,青春少妇才像诱人的熟透了的桃子,是个男人见了都想咬上一口的。
     我应该是熟透了的桃子吧,我现在拥有一个事业有成的老公和一个上学前大班的儿子,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每个月的工资不算多可也足够我个人开销。我拥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可以随意上网而老公也绝对不会干涉,我生活的很惬意可却再也没有人会在我耳边告诉我我很漂亮,老公很忙经常早出晚归虽然他是一家报社的编辑可他却不会写诗,他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白痴才写那些东西,文字是用来为人挣钱为人服务的,他能够养家糊口让我们住进宽敞的楼房坐上舒适的车子就是因为他上学的时候就立志绝不会写诗。我不知该如何回应他的话因为他的话很有道理,我只是会偶尔想起当年那个写诗的男孩子那个想等着咬桃子的男孩子到底等没等到他所想要的东西。
     那天起我再没见过他,我也开始逐渐淡忘他。或许这就是过客这个词语的真正含义吧。生命中有很多人很多事总是以过客的姿态出现,他们就像是眼底视网膜上残留的影像,一旦曝光就什么也不存在了。但是快过国庆节的时候,我再次遇到了他。那一年的国庆节因为是刚刚平息了暴乱的缘故,对于节目的政治倾向以及演员的政治取向都审查的非常严格,所以新生的上台机率就大了很多。我非常荣幸地被学生会的文体部长相中了我,选我参加一个舞蹈节目,我欣然接受了,我觉得我的练过形体的身材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而我在这个相对宽松的环境里也可以排斥一下那些莫名的杂念。那天傍晚,我在晚饭后来到大礼堂的门口,这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不时传来爽朗的大笑或是女孩子娇滴滴的发嗲声,那声音让我这个初入校园的纯情女生也止不住要想入非非,在这时我一抬头就看见了他。
    这一次我们离得很近,尽管天色较暗但我还是能看得清楚,这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双手抄在裤兜里,显得满不在乎,但是我分明看见了他眼神中闪过的的羞涩,一刹那间,我居然对这个我曾经认为是流氓的家伙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他居然还会害羞?
    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我挺起胸膛往前又走了一步,尽管我知道在黑夜里我胸前凸起的部位并不会引起对方的注意而招来像那个午后那样的目光但我还是使了全力。我挺着我高傲的头颅和胸膛上前问他是不是还认识我,对方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这一次轮到他落荒而逃了,趁着众人还没有来得及关注这里的时候他逃入了人群,据他后来讲,实际上他是早就发现了我的也壮起色胆准备过来和我认识一下的,但我的镇定和勇气让他迅速沦入自卑的行列,他不敢承接对面这个漂亮的女生的招呼,于是他选择了撤离
    在排练场我还是看见了,他也是新生,正和他班上的几个同学排练小品,据学生会文体部长讲,小品的剧本就是他写的,他叫马铭宇。
    实际上我后来和马铭宇说起过我对这次的相见不满意至极。我说马铭宇你应该像一座大山一样堵住我的去路,然后脸上带着微笑,很有礼貌地问我说你好你还记得我吗而不是让我来说这一句话这让我很没面子。而我面对你绅士一般的微笑应该是略带羞涩地点点头,让红霞布满我的脸庞然后你递给我一张纸条说不见不散,之后你就应该潇洒地走开,抛给我一个挑逗的眼神让我在那儿傻站半天再被别人叫醒。马铭宇对此表示嗤之以鼻,他说我纯属看琼瑶阿姨的小说看得走火入魔了,他身材瘦弱单薄根本就不会有大山一样的感觉顶多也就是一根顶门杠,他倒是很想和我微笑但是却有一种自己是流氓的意识以至于没敢咧嘴,更不要说是敢约我不见不散了。马铭宇说他不会写什么肉麻的小纸条他只会写诗,于是他就开始给我读他写的那些东西。我嘲笑他说你的诗歌比那些肉麻的小纸条还要快令人汗毛倒竖,马铭宇就开始生气然后我就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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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黛。 + 1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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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6 2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到这里,我的目光落在手中这本泛黄的日记上。这个马铭宇居然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叫马二,一心一意想要做个诗人,可只有我知道他的诗只是写给我的,他从来都没有正式发表过一首诗,我们分手之后他也再没有写过一首关于爱情的诗,他的青春的萌动与他青春的梦想全部凝结在这本泛黄的日记里,现在掌握他青春梦想的的人居然还是我。

                    关于明确的主题
                 打开书  拿出你的哲理来
                     和我讨论一下
                  你可以闭上嘴  让你的眼神作主
                      我可以用理智分析
直到我的嘴被你用嘴堵住

                      阳光很明亮
            明亮的总会让人想起或忘掉些什么
                      我可以对一朵花微笑
                或者  以白白的牙齿抗议

                     我放下我的困了的双臂
                     不想再拥抱些什么
     我把你的哲理放在阳光下暴晒
       企图晒出些关于你的思想和爱情
       我却忘记了  我的微笑也被暴晒
                      晒出许多的爱情来
                      到处扩散

                     拿着书本的你很好看
                     那个哲理油腻腻的
                   不是个好主题  趁现在还早
                     将我的爱情收起来
                      写进书里面  很理智地
                     收起来  回去分析

            衣镜里风韵的女人在一个秋日的午后回忆着自己曾经刻骨的爱情,而那个想做诗人的男人呢,是否也在这样的一个午后想起了他曾经爱过的一个女子,那个收录了他青春梦想的女子呢?
            马铭宇说过,秋天是最让人容易动情的季节,因为秋天点燃了他的爱情,我深信不疑。十四年后的秋日的午后,太阳依然暖得让人心动,马铭宇不愧是一个诗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2-16 20: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编辑出了点麻烦,字数好像多了,就发在下边了
发表于 2015-2-17 15: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N个角度去书写一篇爱情故事,可以得出N个故事版本。男一号的版本浪漫,女一号的版本偏向抒情。看看女二号去。。。
发表于 2015-2-22 22: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了一个视角,显得爱情有些荒诞意味
发表于 2015-2-23 04: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了王硕的影子
想起一部小说 动物凶猛  
想起一部电视剧  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楼主| 发表于 2015-3-1 09: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独的旅行者 发表于 2015-2-23 04:16
看出了王硕的影子
想起一部小说 动物凶猛  
想起一部电视剧  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男人心中永远存在三个女人

还有一个,在(四)中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5:2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朔对我有影响,但在叙事手法上,像王小波更多些
发表于 2015-3-27 09: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哦,角色大变身,站在对面的角度,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个瘦瘦的没戴眼睛的小诗人……

害羞并非女孩子的专属,真的喜欢了,谁说女子不如男,主动些啊,小马哥,加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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